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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镇村民自治政策助推新农村建设上台阶

2014-05-22 10:42:17 来源:新华健康信息 作者:薄其香 编辑:曾鹏

   近年来,孤岛镇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从育龄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计生家庭在经济上得到实惠,社会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切实引导群众走上少生快富奔小康之路。

   政策引导各方支持。在镇委镇政府、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干部与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独立自主地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计生办、计生协向全村育龄群众提供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使全村村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格局。

   制度完善落实到位。由村民委员会监督,制定并落实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晚婚晚育夫妇的优先、优惠政策,对他们中的贫困户实行重点扶持。制定并完善了《村规民约》,建立台帐,实现奖惩分明。

   管理与利益挂钩。市级对于自觉放弃二胎的家庭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于计生家庭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另外给予2000元奖励,村里分别给予1000元及500元奖励。在医药费救助、农村低保、特困户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救助、子女入学、入托、升学考试等方面也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优先入学、加分照顾等优先优惠。

   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对在辖区居住的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住者与房主一起到村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纳入正常管理,若在居住期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房主两年村民福利待遇,并纳入全年考核。

   会员之家服务群众。把村内积极性高,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吸收为会员,成立了会员之家,由20人组成一个会员小组,选出一名计划生育积极分子,做为会员小组长,并兼任村协会会长,再由协会会员包人包片区,管理村内事物组织并展开活动,管理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孤岛镇计生办 通讯员 薄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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