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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监察局负责人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答记者问

2014-07-15 08:51:34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奕湛、施雨岑 编辑:闵美颖
  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确保教师廉洁从教
  
  ——教育部监察局负责人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刘奕湛、施雨岑)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14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些地方和学校教师存在违规收礼问题
  
  问:教育部为什么要出台《规定》?
  
  答:当前,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整体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真正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就无法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
  
  正是因为看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部下定决心,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失时机地出台这一规定,在全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为教师从教行为划“红线”设“禁区”
  
  问:《规定》聚焦哪些违规违纪行为?
  
  答:《规定》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实际上是指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及家长索取好处。
  
  全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从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案件查办、巡视检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反映强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还不是很理想。
  
  《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的范围内,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问:如何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答:《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同时,《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此外,《规定》还要求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成为教师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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