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 日前,省食安委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保监委湖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食药监发〔2014〕20号),部署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纳入试点范围的包括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大型工地工厂食堂等七类重点行业和领域。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与承保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专属产品,构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推广模式,支持各地先行先试,力争在全省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市场,探索具有特色、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路子。
《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风险控制和防灾防损,完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助,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维护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纳入试点范围的包括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大型工地工厂食堂等七类重点行业和领域。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与承保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专属产品,构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推广模式,支持各地先行先试,力争在全省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市场,探索具有特色、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路子。
《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风险控制和防灾防损,完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助,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维护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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