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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听证会公告

2016-08-29 10:43:20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6年9月20日上午9点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规定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我厅网站( http:// www.hbt.hunan.gov.cn/),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请拨打报名电话0731-85698005;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hnhbfx@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湖南省环保厅将于2016年9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 段晓丽

  0731-85698005(办) 13607485661

  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吴岱镳

  0731-85698137(办) 13786129767

  附件:《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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