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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2017-01-21 09:12:18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童妙 刘许生 编辑:洪政

1月20日,浏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动员大会在浏阳召开。

  红网长沙1月2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童妙 通讯员 刘许生)今天,浏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动员大会在浏阳召开。会议部署,今年,浏阳将按照《湖南省2017年度深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开展探索将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延伸到乡镇、探索农村不动产首次登记办法、推进不动产权籍一体化调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试点5项工作。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及房屋、森林、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分散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林业部门的林地登记、农业部门的草原登记、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按照《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延伸到建制镇。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浏阳是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自2016年1月5日浏阳市成功颁发全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以来,浏阳市逐步建立起“城乡同步启动”“一站式办理”登记模式,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成功实现了足不出乡(镇)便能享受不动产登记服务。截至2016年9月28日,浏阳市已成功颁发第10000号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浏阳深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指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将逐步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副院长汤仲安介绍,该院负责为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并自主研发了平板电脑智能调绘系统,承载信息量大,在权籍调查中,能准确定位模块,实现一体化采集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比以前手动采集信息再录入要方便、精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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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区域不动产登记

  农村区域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权、草原、农地承包经营权等。

  去哪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整合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本级国土资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

  登记类型

  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包括8种登记类型,分别是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哪些不动产要登记?

  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主要有10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同一个不动产单元中往往存在多种不动产权利,在登记时一并办理,以农村住房为例,既包括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又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如何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的程序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原有证书是否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影响群众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不会强制要求群众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换,原则上“不变不换”。换句话说,以前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等各类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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