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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03-06 15:30:28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各市州职改办、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湘职改〔2005〕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7年我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政工系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三科。其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考试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知识,特别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新阐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知识;《中国近现代史》考试内容主要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历史知识;《思想政治工作学》考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基本任务、基本方法等以及时事政策知识。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丛书》范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参考资料。

  四、考试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和就近集中的原则,按地域分片设立考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步骤

  1.报名。3月28日至4月21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到所在厅局和市州报名;4月25日至5月4日,省直厅局(单位)和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汇总后到省政工职评办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省政工职评办根据各市州报考人数统筹设立考区,考区所在市州政工职评办按准考证编号顺序填好《报名汇总表》(1式2份)和《试卷预订交接单》,于5月4日前报省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各市州报考人员在当地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7年5月20日和5月21日(星期六和星期日),5月20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21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学》。

  3.成绩通知。省政工职评办于7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7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要通知到每位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联系人:高玮玲,电话0731-84588520。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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