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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委会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

2017-04-24 11:36:06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湘文资委〔2017〕5号

  关于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为规范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选聘中介机构行为,维护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范围

  1.财务审计类。

  2.资产评估类。

  3.法律服务类。

  二、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1. 依法成立并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核准的资格资质,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

  3. 具备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业务专长和经验。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有注册会计师40人以上;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有资产评估师1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必须有执业律师40人以上。

  4. 具备文化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执业经验且业绩优良的中介机构优先;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中介机构优先。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开具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6. 按国家职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组织执业人员继续教育。

  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 书面申请(见附件1)。

  2. 承诺函(见附件2)。

  3. 省文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3)。

  4. 经过年检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中介机构各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情况。

  7. 中介机构经审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

  8. 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职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9. 委托服务合同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证明材料。

  1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开具的诚信执业证明材料。

  四、中介机构备选库评选规则和流程

  1. 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省文资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省文资办应当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交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省文资办应一次性告知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在收到省文资办一次性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逾期或再次提交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由省文资办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 省文资委组织成立中介机构备选库选聘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省文资委副主任、相关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工作小组依据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人员配备、报告质量和中介机构声誉等因素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后提出备选库推荐名单。

  4. 推荐名单经省文资委副主任审核后,报省文资委主任审定。经审定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名单在红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选备选库。备选库名单将在湖南省省管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发布供企业选聘。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材料必须真实填写,反映情况属实。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中介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中的相关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对照检验一致。由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对照检验。

  六、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省委大院2办523室

  联系人:肖涵

  联系方式:0731-82689076(传真)15111280205

  电子邮箱:391146183@qq.com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申请书(格式)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省文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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