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县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贯彻落实《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50名,其中直接招聘(只进行面试)35名,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面试)15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见《2017年南县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985”“211”工程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湖南省内的6所一本高校(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以及湖南城市学院(仅限土建类专业),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报考(不含专本沟通、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的界定依据《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8.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1、南县报名地点: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咨询电话:0737-5221177
2、长沙市报名地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体艺馆附楼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室
咨询电话:阳先生13549715030涂先生13875305560
3、武汉市报名地点:湖北省人才市场交流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附4号发展大厦3楼)
咨询电话:易先生13337370866陈先生15080705050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填写提交《2017年南县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用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代替)、学位证与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直接招聘和考试招聘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5。若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并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调剂职位进行招聘。
五、考试
直接招聘职位的考试只进行面试;考试招聘职位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内容:相应学科湖南省现行中学教材高中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3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应聘直接招聘职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结构化面试。
2、考试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在应聘相应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结构化面试。因入围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相应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时,在应聘相应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应聘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面试。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次面试所有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方可入围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直接招聘职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八、公示与单位分配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工作单位。
九、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两类应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须在南县工作5年以上,签订服务期限书(在服务期限内可以报考南县公务员),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优惠政策
按照《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附件4)规定,实行人才津贴,给予安家补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解决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0737-5221411(县委人才办)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7-5232555(纪检监察室)
0737-5221177(事业人员管理股)
附件4: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
附件5:南县关于编制内人才的优厚待遇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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