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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粮食”形象标识与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2017-06-05 17:09:01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童妙 实习编辑 曾映雪

  为进一步彰显湖南作为粮食大省的责任意识,展示湖南粮食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湖南粮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湖南粮食打造为湖南的亮丽名片,湖南省粮食局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湖南粮食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一、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相关策划、设计机构及个人公开进行有奖征集。

  二、基本要求

  (一)形象标识

  1、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体现湖南粮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前景。设计标识应富有个性、易于识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适合广泛传播。

  2、设计图案应详细、清晰、色彩鲜明,图形符号功能强,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3、配有图案中的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4、图样手绘、电脑制作皆可。标识为彩色稿,包括平面图(正面、侧面、背面三视图)及立体效果图。电脑制作需附打印样,手绘图样需附电子文本。手绘图样和电脑打印样均以A4纸为标准。电子文件JPG、TIFF、RGB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用广告(水粉)色绘制。同时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以便用于宣传推广等活动。

  5、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1000字以内)。

  (二)宣传口号

  1、内容围绕湖南粮食“绿色”“安全”“放心”“法治”“智慧”“效能”等主题,体现 “湖广熟、天下足” “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等元素,要求内涵丰富,充分体现湖南粮油产品的独特优异品质,适用于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使用。

  2、形象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湖南粮食的发展特色和品质追求、历史定位和发展愿景,语言表述要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内容要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词语精炼,耐人品味,句式要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宣传,字数在20字内。

  3、形象宣传口号文字释义(1000字以内)。

  三、作品报送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幅应征作品,投稿人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含构思创意及设计说明)、承诺书等文件。(注: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须将文件以压缩格式发送,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或公司)XXX”-宣传口号(形象LOGO标识)设计稿;如以信函方式提交,须将所有文件按规定格式刻制成数据光盘)。

  2、联系方式:湖南省粮油信息中心(长沙市湘江中路一段6)。

  邮政编码:410008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311518

  邮箱:hnslsjbgs@163.com

  四、征集时间

  2017年6月6日—2017年8月31日(以收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评选方式与奖励

  征集结束后,活动方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在湖南省粮食局政务网、红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等次评定。

  1、奖项设置

  一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1个(形象标识奖励2万元,宣传口号奖励1万元)。

  二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2个(形象标识奖励1万元,宣传口号奖励5000元)

  三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5个(形象标识奖励2000元,宣传口号奖励1000元)

  2、所有获奖作品由省粮食局颁发荣誉证书。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获奖作品在评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六、特别说明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单位名称(姓名)、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2、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所提交的形象LOGO标识设计图稿件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其本人原创,承诺对其提交的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因剽窃、抄袭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而发生第三人对其作品主张权力的情况,投稿人承担完全的责任和损失,湖南省粮食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发生湖南省粮食局先行承担责任的情况,投稿人负责赔偿省粮食局双倍损失。省粮食局扣留获得入围奖以上奖项作品奖金的30%作为原创保证金,在采纳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知识产权争议的情况下,无息支付给采纳作品的作者。

  4、获奖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投稿人须承诺其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一切知识产权权利全部归湖南省粮食局所有。湖南省粮食局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湖南省粮食局同意,包括获奖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

  5、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6、所有获奖作品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理,颁奖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

  7、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予退稿。

  8、凡投稿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9、本次活动解释权为湖南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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