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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新闻发言人制度将成湖南各市县“标配”

2017-12-07 10:14:06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娜 杨粲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红网时刻12月6日讯(记者 刘娜 通讯员 杨粲)近日,记者从湖南省防办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水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省防办组织召开全省防办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防汛抗灾暴露问题整改工作。在新闻宣传方面,要求市、县两级建立防汛抗旱新闻发言人制度,着重强调市、县防指及防办都要明确一名新闻发言人。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湖南水旱灾害频繁,防汛抗旱任务异常繁重。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是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新闻宣传的重要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有利于为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汇聚正能量。

  就省级层面而言,省防指新闻发言人由省防办主任担任,负责对外发布防汛抗旱重要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省防办新闻发言人明确由一名防汛抗旱督察专员承担,主要负责防汛抗旱日常信息审核与发布、加强与媒体的联络协调等。从实践来看,这种制度安排为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起到了良好的桥梁作用,特别是在应对重大防汛抗旱事件时,确保了信息及时发布、正确引导舆论。

  对市、县两级建立防汛抗旱新闻发言人制度,省防指要求要明确新闻发布的原则及有关要求,新闻发布的时机、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新闻发布的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及处置方法,舆情管控及不良舆情的处置方法等内容。

  省防指要求此项工作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并将其列为明年汛前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省防指还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市、县指挥长培训及市、县水利(务)局长、防办主任业务培训,将舆情应对列为培训内容之一;还将组织市、县两级防办信息员开展防汛抗旱信息报送与新闻宣传培训,多管齐下提升基层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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