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确保“不落一人”
红网时刻12月14日讯(记者 杨艳 何青 通讯员 熊元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社会现代化治理水平,学法懂法是领导干部必过的第一关,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力与水平的及格线。12月14日,湖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明确全省要重点抓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等六方面任务。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世月发布新闻。
确保学法考法“一人不漏、一人不落”
作为全国率先实行网上学法考法的省份,湖南省司法厅依托“如法网”,研发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实现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无纸化考法,逐步实现全省国家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学法和分级、分部门、分行业学法考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忠于法律,捍卫法治,学法、用法无疑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修养和责任,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年度学法考法。”唐世月介绍,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很广,包括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统计,2016年全省有各类国家工作人员190多万,分布全社会各行各业。目前,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登记注册的人数达到150多万,约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总数的80%左右,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下一步,湖南司法行政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理工作,尽可能将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都纳进学法考法平台,确保一人不漏、一人不落。
未通过考试者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唐世月介绍,湖南从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况两个方面规定了监督考核的措施。
首先,推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考试类型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和招聘中的入门考法、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专门考试等。考试成绩都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凡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在年度考核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拒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或补考不及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拟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必须参加相应职级层次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才能提拔担任相应职级的职务。
同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唐世月说,“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6字方针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作为行政执法者,要懂法更要守法,要自觉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监督方面,湖南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内容,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参与率、考试合格率低于95%的单位和地区,在全省综治考评时会予以适当扣分。同时,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了创建“文明城市(单位)”“平安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设定了不同考核分值。
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
近年来,湖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宣讲+普法+培训”模式全方位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
在制度上,全面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法治素养测评和学法用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在宣讲上,湖南省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聘请省内知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了省“七五”普法讲师团,省司法厅还聘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律师成立了省律师顾问团,先后到省直单位、市州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法治湖南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宪法、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营造了学法尊法的浓厚氛围。
在普法上,湖南坚持每年组织省内高等院校法学专家编写一本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读本,读本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免费公布,也依托出版社对社会公开发行。除每年一本学法读本外,省直各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编写专业法律读本,编印了《法治湖南》专刊、《经典案例法律点评》免费分发到省直机关和市州,供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参考。
在培训方面,湖南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在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实现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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